全面推行城區“小片區”管理和農村薄弱校委托管理模式。義務教育階段的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按照相對就近入學原則,通過電腦派位等方式統籌安排在公辦學校就學。對符合接收條件但受學位限制未能進入公辦學校就讀的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統籌安排到民辦學校,并享受政府規定的免費政策。
6.就業:享同等就業援助政策
異地務工人員穩定就業滿6個月的,失業后可以在常住地進行失業登記,享受與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同等的促進就業創業的優惠政策。
具有四川省戶籍,已參加失業保險并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農業轉移人員,城市規劃區內的新被征地農民,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獨生子女戶、二女戶中男年滿40周歲以上、女年滿30周歲以上人員,農村持有殘疾人證的人員,享受農村低保的農業轉移人員可享受與城鎮就業困難人員同等的相關就業援助政策。
7.生產生活:排查危害從業人員污染物
各級政府要著力改善異地務工人員居住環境。到2015年底基本完成四川省成片棚戶區改造任務。加大對異地務工人員集中居住地段的基礎設施投入。
開展對重點行業可能對從業人員造成危害的污染物情況的全面排查分析,建立定期監測、檢查和公布制度。
8.公共服務:城市政府承擔成本
逐步建立與常住人口規模相掛鉤的公共資源配置和財政轉移支付制度。
城市政府要承擔農業轉移人口的公共教育服務、公共就業服務、公共醫療衛生、社會保障、保障性住房以及市政設施等方面的公共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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