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日實施的《刑法修正案(八)》,設立了危險駕駛罪,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納入刑法并設定刑罰。“醉駕入刑”五周年以來,我市共查處酒后駕駛7985起、毒駕3起。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通過發布酒駕大數據,曝光一批因酒駕、醉駕發生事故構成犯罪而被終身禁駕的人員名單,再次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拒絕酒后駕駛,安全文明出行。
酒駕導致的事故呈上升趨勢
自醉駕入刑正式實施以來,到今年5月已滿五周年。公安交管部門期間不分晝夜嚴查嚴控,酒駕得到明顯控制,“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理念已深入人心。
據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盡管在酒駕懲處日益嚴厲的背景下,我市酒駕仍然屢禁不絕。“醉駕入刑”5年中,全市各級交警部門共查處酒后駕駛7985起,其中飲酒駕駛7193起、醉酒駕駛792起,全市因酒后駕駛導致的交通事故呈上升趨勢。僅2015年至今,全市涉酒交通事故共發生33起,死亡12人,受傷44人,同比起數上升10%、死亡人數下降7.69%和受傷人數上升46.67%。
酒后駕車的高發時段
據交警支隊公布的大數據分析,我市境內酒駕發生時段主要集中在晚餐之后的三個小時內及酒吧飯店營業結束的凌晨時段。18時至22時期間,發案數占統計總數的50%;22時至6時發案數占統計總數的40%。從犯罪嫌疑人的年齡階段來看,主要集中在21歲至50歲之間,占查處總人數的95.5%。從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情況來看,企事業單位職工、自由職業、務農、無業者所占比例較大,占查處總人數的98%,其中自由職業者占20%,屬于最易酒駕群體。從案發區域來看,城區道路、集鎮道路、農村道路查獲數所占比例較高,分別占查處總數的30.2%、25.6%和213%。從涉案車輛的使用性質來看,非營運機動車為97%,營運機動車為5%。
2名酒后駕車肇事被終身禁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五款明確規定: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截至4月29日,廣元共有2人因酒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和肇事逃逸構成犯罪而被終身禁駕,其中1人持中型客車和大貨車駕駛證、1人持小型汽車駕駛證。交警支隊還通過媒體曝光了這2名駕駛人,主要目的是警示嚴重交通違法的法律后果,彰顯法律權威,震懾那些心存僥幸的交通違法者,不要踩踏法律的紅線,同時引起社會公眾對安全行車、文明出行的關注,提醒駕駛人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不要因為一時糊涂而喪失駕駛資格,甚至丟了“飯碗”。
酒駕查處已成常態
交警支隊負責人介紹,醉駕入刑5周年來,全市各級公安交警部門也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打擊酒后駕車違法行為的機制和辦法。針對酒后駕駛違法行為發生的規律特點,全市各級公安交警部門采取異地交叉用警、多警種聯動執法等形式,在重點地區、重點部位、重點時段不定期組織整治統一行動,很多僥幸者在以為交警不會查酒駕的時間、地點里酒駕,結果都栽了。與此同時,各級交警部門對查獲的酒后駕駛違法,按照“快速取證、快速處理、從嚴處罰”的原則,嚴格依法處罰酒后駕駛違法行為。
(記者 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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