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趙雪洋)在烈日酷暑下辛勤工作的你,拿到高溫補貼了嗎?4日,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我市有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要做好防暑降溫工作,保障高溫條件下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而全市目前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天11元。
敬玉清是一名普通的環衛工人,負責南河鄭州路的清掃工作,他告訴記者:“我去年收到的高溫費是99塊錢,今年的補貼費聽說在9月一起發放,環衛局已經事先給我們每個人發放了藿香正氣水和飲料。”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不少用人單位根據市氣象臺提供的廣元市城市氣溫情況發放高溫補貼。
按照市人社局轉發《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文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35度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度以下的(不含33度),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
同時,用人單位應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和休息制度,合理增加勞動者休息時間,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減少高溫時段作業,減輕勞動強度,保證安全生產,確保職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每年9月我們會統計出6——8月市城區日最高氣溫超過35度的有多少天,然后按照每人每天11元的標準累計發放給環衛工人。”據市環衛局工作人員介紹,去年市城區日最高氣溫超過35度的有9天,2944名環衛工人都領到了99元的高溫補貼。
值得注意的是,我市年滿18歲以上,男60歲以下、女50歲以下的用人單位勞動者都可以領取高溫津貼,而且用人單位不得以解暑物品替代高溫津貼。
我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每年在6、7、8月加大檢查力度,對不按規定支付勞動者高溫補貼或違反其他勞動保障有關規定的行為將依法嚴肅查處。
如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支付勞動者高溫補貼,勞動者可到用工所在地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也可撥打12333反映相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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