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來人口新遷入戶社區,沒有社區的申請同意,要想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是萬萬不行的。14日,李女士在向東壩街道辦新民社區申請戶口遷入時,需要交納200元的社區建設費,否則不予簽字同意,將無法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入手續。新民社區居委會聲稱,收費是緣于公益項目資金短缺,并經過居民代表大會同意做出的決定。目前,已經有遷入新民社區的超過20人交納200元/人的社區建設費。那么,這樣的建設費合法嗎?
新遷入居民對社區收取建設費有意見
14日,李女士去東壩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入,被告知要去戶口所屬新民社區蓋章。待她去蓋章時,工作人員對其收取200元每人的社區建設費。她將此事反映給東壩街道辦事處,得到的回復是:新民社區由于公益建設,管理及服務工作量急增,工作經費欠缺,收取社區建設服務費是按照居民自治相關規定,并經居民代表大會集體討論決定的。
不過,這些解釋并不被李女士認可,于是她打電話向另一個派出所咨詢,該派出所工作人員表示沒有聽過到社區蓋章要收取社區建設費的事情。
收費目的社區建托老中心 經費緊張
新民社區居委會負責人孫子建介紹,之所以要對新遷入戶居民收費是緣于社區自去年開始申報建設一座托老中心,建設經費緊張,缺口很大,而且這部分費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根據申報方案,對設計方案做過幾次調整,最后定為仿古式建筑,建筑面積由最初的近2000平米增加到3800余平米,建設預算費用也由300余萬元提高到760余萬元,去年12月項目開建。但是對于沒有經費來源的居委會,這是一筆很大的投入。居委會從轄區內政府部門及包括紅十字會在內的企事業單位共爭取了200余萬元的建設資金,而實際到位資金只有90多萬元。
居委會托老中心投用后 逐步取消該收費
2011年4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社區20余名居民代表參加了社區居民代表大會,對新遷入戶居民收取建設管理費進行討論,一致通過,并確定每人200元的收費標準。從今年2月份開始,社區居委會開始對新遷入戶居民收取社區建設費。
據孫子建介紹,位于香山怡園后山腳下的托老中心主體工程已基本竣工,將開始進入裝修階段,預計在今年10月份投入使用。托老中心投入使用后,新民社區居委會將逐步取消向新遷入戶居民收取社區建設管理費。
相關部門在法律許可范圍內可有此做法
對于社區向新遷入戶居民收取社區建設費一事,利州區物價局檢查所一雷姓所長稱,根據有關規定,社區居委會可在三分之二以上的居民代表在場的情況下,對社區的重大事宜進行商議決定,社區向居民收費只能用于公益性建設投入、開支及社區管理方面。
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認為,社區屬于基層自治組織,主要靠自我約束,自我管理和自我監督,服務社區居民。如果社區居民代表大會議定的事項在法律許可范圍內,有益和服務于社區全體居民,諸如社區對新遷入戶居民收取社區建設費的做法也無可厚非。
廣元晚報記者 唐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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