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轉發自治區發改委、財政廳、交通運輸廳《關于促進寧夏普通公路持續健康發展實施意見》(簡稱《意見》)。《意見》為建立以公共財政為基礎、各級政府責任清晰、財力和事權相匹配的普通公路投融資長效機制提供了重要依據。
《意見》明確,自治區各級政府要建立以財政性資金為主解決普通公路投入的融資體制,提高公共財政保障能力。要根據產業布局、路網功能定位、資金籌措,適時調整本行政區域內普通公路總體布局、路網規模,提高普通公路建設等級和標準。要合理安排新建、改擴建及養護資金,確保養護資金足額到位。
《意見》要求,國家轉移支付的燃油消費稅應全部用于公路養護管理和建設;國家燃油消費稅轉移支付資金中每年新增部分,原則上應主要用于普通公路建設和必要的養護管理。各級政府應加大力度安排其他財政性資金用于普通公路發展,并積極探索符合普通公路公益性質的市場融資方式。要按照有關規定,各自分別承擔普通公路建設形成的債務余額。
投稿郵箱:chuanbeiol@163.com 詳情請訪問川北在線:http://m.bb0031.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