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市共開出“環保罰單”713.36萬元
時間:2017-03-07 09:02 來源:四川發布 責任編輯:毛青青
原標題:去年我市共開出“環保罰單”713.36萬元
環保違法行為不僅損害群眾的健康,更影響環境可持續發展。2016年,我市嚴懲環保違法行為,共查處各類環境違法案件100件,開出“環保罰單”713.36萬元,限產停產企業3戶,環境行政處罰案件立案查處率、信訪投訴查處率均達100%。
2016年12月,一張“環保罰單”送到了內江市中區某勞務服務有限公司負責人的手上。該公司把危險廢物提供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從事收集經營活動,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相關條例,因此被市環保局開出“責令企業改正違法行為和處以罰款2萬元”的“環保罰單”。這是2016年我市嚴懲環保違法行為的一個縮影。
走綠色發展道路,治理污染源頭是根本。2016年,我市嚴格落實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環保“三同時”制度,大力清理整頓環保違法違規建設項目,全年共清理環保違法違規建設項目846個,清理整頓完成率達100%。
在嚴管企業生產過程方面,2016年,我市加大污染源現場檢查力度和頻次,將污染源在線監控、“雙隨機”監管與節假日突查、夜間暗查等非常規監管模式相結合,出動環境監察執法人員1196人次,完成“雙隨機”任務467戶,排查工業企業628戶,消除環境隱患86個。
新聞鏈接
環保“三同時”制度
我國2015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環境保護法》第41條規定:“建設項目中防治污染的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防治污染的設施應當符合經批準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閑置。”(全媒體記者 陳梨媛 實習生 鄧紅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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