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不文明亂象 不怕“殺雞給猴看”
時間:2019-03-19 13:27 來源:川北在線 責任編輯:青青
整治不文明亂象 不怕“殺雞給猴看”
“罵你怎么了?罵人又不犯法”,崇尚以言語暴力“征服”他人的人注意了,這條準則以后可能行不通了,起碼在高鐵上不行。近日,一名女子坐高鐵時持續罵人,被武漢鐵路警方行政拘留5日,理由是擾亂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人民日報3月16日)
“罵人不犯法”這是該女子對國家法律的愚蠢認知,憑著大腦的主觀臆斷,她在高鐵車廂內隨意謾罵,對自己言行舉止毫不收斂,這種野蠻叫囂的背后,是對公民基本道德規范的一種蔑視。最終她只能自食惡果,接受法律的制裁。
從高鐵霸座,到高鐵惡語傷人,再到公交車拉拽司機方向盤。近年來發生在高鐵、公交大巴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不文明現象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已經有向惡性發展的趨勢。當事人在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時態度蠻橫,危害公共交通安全時顯得有恃無恐,這些亂象的背后究竟是什么在“撐腰”?
究其因果關系,存在以下幾點原因:一是當事人自身素質低下、法律知識認識淺薄、侵權界限概念模糊。二是事態惡化后,周圍旅客因為沒有執法權,只能采取調解、報警等手段,不僅效率很低,也難以起到實質性效果。三是處罰措施主要在事后對違規者進行罰款、拘留處分,對比很多發達國家來說,處罰力度偏輕,還是沒能戳到“痛點”。
應該看到,在這個科技水平與日俱進的時代,國民的人均受教育程度以及綜合素質都有很大提升,但仍有相當一部分群體的精神文化水平處于滯后階段,如果放任其傳染惡化,勢必將會拖后文明社會整體發展進程。
保證公共交通運輸秩序,維護公民合法權益,要把相關法律文件落到實處,逐步將道德約束引向法律規范。黨的十九大以來,對行政法和民商法,都進行了更加系統性的完善,將干擾運輸秩序和危害運輸安全的行為,明確納入明法典當中。通過一系列硬性舉措,為相關部門“有法可依”提供了保障。
要整治公共交通運輸中的“野蠻行徑”,還得狠下心來抓落實。對違法行為進行嚴肅問責,不單是對當事人的警醒,同時也是對社會文明標準的樹立,以儆效尤才能更好的矯正那些在公共場所中蠻橫、粗魯的不文明行為。(劉時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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