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煙令需要依法提高執行力
時間:2018-04-30 17:11 來源:川北在線原創(guangyuanol.cn) 責任編輯:毛青青
禁煙令需要依法提高執行力
眾所周知,以前的禁煙令已經成為霧里看花的項目,并不具有更多實際意義。之所以這樣,是因為禁煙令在執行過程中缺乏依法授權的執行機關。尤其是在各種公共場所和黨政機關辦公場所,以及各類大專院校與企事業單位,究竟應該由誰來對吸煙者實施經濟處罰權力?如果于法無據,違反禁令的吸煙者就不能受到應有的懲罰。那么,杭州規定10類場所禁止吸煙,能不能貫徹落實到位?我們將拭目以待。
據新京報4月30日報道,近日,國家衛健委首批試點健康城市之一的杭州,因對控煙條例的修改,引發外界爭議。4月28日,杭州市政府法制辦發布《杭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修改草案,提出醫療場所等十類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煙。此前的1月23日,杭州市政府法制辦發布的征求意見稿中,關于“室內場所全面禁煙”的相關表述相應被修改。
其實,杭州市禁煙令之所以引發爭議,是因為將實施室內場所全面禁煙,以及提高經濟處罰力度,對吸煙者的利益造成了實質性影響。而且,再加上將有害電子煙納入控煙范圍,讓吸煙者失去了想怎么吸就怎么吸的自由。但是,這樣的規定對于不吸煙者來說卻完全屬于利好消息,可以讓不吸煙者免遭更多二手煙的危害。
那么,我們的法律法規在制定中,就必須考慮大多數人和依法保護生態環境與公民依法享有健康保護權的利益,而不能因為吸煙人的利益受到了影響就讓禁煙令“縮水”或半途而廢。因為,禁煙令既符合國家的環境保護利益,又符合全民健康保護和健康城市建設的要求。而且,禁煙令是利在當代、功在千秋的正能量,何樂而不為?難道,非要讓國民更多人身患各種癌癥,吸煙者心里才會高興嗎?
所以,國家衛健委和各級地方政府及其主管部門在制定禁煙令的具體實施法規與制度中,必須堅定地站在廣大人民群眾和國家的總體利益上做出正確選擇,絕不能因為有不同的聲音就放棄正確選擇。正如古人所曰:“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社會主義法治社會,必須充分體現依法治國和依法治市的法治理念。而且,只有依法提高禁煙令的法治執行力,才能讓禁煙令擁有國家法治權威與尊嚴;而且,只有依法提高禁煙令的法治執行力,廣大人民群眾才能依法享有健康保護的權利,而且生態環境保護才能做到從現在做起,從我做起,每個公民才能擁有義不容辭的責任與義務,才能依法讓健康城市落地生根和開花結果。(郭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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