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萬元詩歌大獎引爭議并非小事
時間:2016-04-18 19:33 來源:川北在線原創(guangyuanol.cn) 責任編輯:毛青青
10萬元詩歌大獎引爭議并非小事
一個地方新聞媒體和文學刊物舉辦10萬元詩歌大獎賽,這可真的不是小事,而是當地文學和詩歌界值得慶幸的一件大事。然而,正因為是一件大事,所以格外引人關注。而且,有人認為獲獎作品存在某種程度上的抄襲現象。如果這事是真的,那可就會讓以唐代詩人陳子昂命名的詩歌大獎賽而蒙羞。因此,這事,遂寧市可得當成一件十分重要的事,將獲獎詩歌作品的來龍去脈查個水落石出。既不能冤枉一個好人,也不能放過任何一個抄襲者,決不能讓以假亂真者侮辱唐代詩人陳子昂先生。
據新京報4月18日報道,近日,一則《陳子昂把玩笑開大了,這不是赤裸裸的抄襲嗎?》的帖子在微信朋友圈里熱傳。帖子稱,重慶詩人唐詩獲“(四川)遂寧日報《華語詩刊》第二屆陳子昂詩歌獎”的作品《在暮色中趕路》,與另一位重慶詩人金鈴子的詩作《暮色多么沉寂》有多處詞、句重合。而《在暮色中趕路》詩作捧回10萬元獎金。
詩歌大獎賽作品被指“撞詩”,就像奧巴馬總統在中國遇到了“撞臉”者。但是,兩者又有截然不同的性質。人長得“撞臉”,但其基因卻是地地道道的中國人,并沒有因為“撞臉”現象而改變其本質。然而,參賽的詩歌作品發生與別人的詩作“撞詩”,那問題的性質可就嚴重了,人們就會根據具體詩歌的語言和文字等內涵進行鑒別,如果過于雷同和一致,那就會被指有重大抄襲嫌疑,那就不屬于自己的原創作品,那就不能獲獎。而且,還要受到一定的責任追究。
面對如此重大和嚴重的問題,不僅《遂寧日報》社和《華語詩刊》必須當作頭等大事予以對待,而且遂寧市委宣傳部和文化管理部門應當積極介入事情真相調查,而且應當成立一個更加權威的詩歌評審專家組,對獲獎的詩歌作品進行認真鑒定,鑒定結論必須經得起時間和歷史的考驗。
如果經過鑒定,獲獎作品根本不存在抄襲行為,那就要通過新聞媒體公開調查真相和結論,并以正視聽,還獲獎者一個客觀公正的清白,讓獲獎者擁有體面與尊嚴地獲得10萬元獎金和榮譽證書。
然而,如果經過專家反復論證和鑒定,確認獲獎詩歌作品存在著抄襲嫌疑。同樣要通過新聞媒體進行公開曝光,并依法依規收回獎金和榮譽證書。而且,應當責令抄襲者公開通過新聞媒體向公眾道歉;而且,應當把抄襲者列入不講誠信的黑名單。
由此可見,對于獲獎詩歌作品的鑒定結論,就好比一把鋒利的雙刃劍。其鑒定結論既能讓獲獎者無限風光,又會讓獲獎者顏面掃地河無地自容,從此無法抬頭見人。所以,對于這件事,絕不敢敷衍馬虎;所以,對于這件事,既要對獲獎者負責,又要對以唐代著名詩人陳子昂命名的“第二屆陳子昂詩歌獎”負責,千萬不能再有任何閃失。(郭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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