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多點著力,建立健全“穩定增長”農業投入機制。始終把保障財政投入作為推進農業發展的重要前提,建立健全穩定的投入機制。2015年,全市共籌集支農資金60.96億元。一是積極爭取上級投入。搶抓中央、省把秦巴山區、革命老區作為扶貧主戰場的政策機遇,及時掌握上級資金分配政策和支持重點,積極爭取上級最大限度的支持。2015年,爭取上級支農專項資金36.57億元(其中扶貧資金6.98億元)。爭取我市中央“小農水”項目在全省率先實現各縣(市、區)全覆蓋。二是做大市、縣投入規模。在市級加大農業投入的基礎上,積極督促各縣(市、區)加大對農業的投入力度,形成了財政支農資金穩定的投入機制。2015年,市縣財政共投入支農資金24.39億元,其中:全市扶貧專項資金投入9200萬元、產業扶貧信貸基金7.2億元。三是積極引導社會資金投入。充分發揮財政農業資金“四兩撥千斤”的引導和杠桿作用,2015年,全市籌集新型農民經營主體補助資金3000萬元,引導農民及業主投入7900萬元。
二是整合驅動,建立健全“聚焦增效”資金使用機制。代擬出臺了《達州市涉農資金整合工作實施辦法》,制定出臺了《關于整合財政性資金促進精準扶貧的指導意見》,建立健全了涉農資金整合協商機制,完善了涉農資金整合績效考評辦法,促進了涉農資金有效整合,充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2015年,全市整合各類涉農資金26億元并獲得整合獎勵資金400萬元。
三是激勵約束,建立健全“建管并重”資金監管機制。圍繞激勵與約束并重的工作要求,扭住公開公示、績效考評等有效手段持續發力。一是嚴格公示公告制度。將財政扶貧資金在媒體上進行公開公示,并督促各縣(市、區)、鄉鎮、行政村將項目資金在本地主要媒體和項目實施地進行了公示公告,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和建議,主動接受廣大群眾和社會輿論的監督。二是強化績效評價約束。按照“指標科學、操作簡便、結果公正”的原則,選擇現代農業、“小農水”、“一事一議”等農業上的一些重大項目和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項目開展了績效評價,并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財政支農項目安排及資金分配的重要因素,保證財政支農資金管理使用的規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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