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關于IPO審核“內部標準”的三大傳聞在市場上流傳,引發種種猜測。
證監會澄清三大傳聞
∵體而言,這三條“誤讀”主要是針對IPO審核口徑的調整:
第一條為類似影視、游戲及互聯網企業等行業的IPO,原則上采取勸退措施;
第二條則是認為主板與創業板企業上市的盈利條件已經提高,比如主板和中小板企業盈利需達到5000萬元,創業板企業盈利需達到3000萬元才能報材料;
第三條則是針對擬上市企業輔導期的,認為企業上市輔導后需地方證監局驗收合格才能報材料,而沒有接受輔導的公司,要至少18個月才能報材料。
針對這些傳言,昨日,相關證券機構已向證監會相關部門人士求證獲悉,這些傳聞均與事實不符。IPO審核過程中,對擬上市企業財務門檻和輔導期的要求均無變化,除去年以來對類金融企業融資作出限制以外,證監會并未對不同行業企業作出特別的IPO限制。
我們了解到,新股發行正在按照受理順序、流程,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發行上市條件進行正常審核,依據相關指引,部分行業由于具有一定特殊性(如金融行業)而需要在統一要求的基礎上執行特殊的信息披露標準,但發行上市門檻都是統一的。
發審否決率超一成 IPO“嚴把關”確成常態化
企業發行條件并無變化,但IPO審核確實越來越呈現“嚴把關”的態勢。統計顯示,今年以來截至昨日,175家上發審會的企業中有19家被否決,否決率已超過一成。
為了整體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嚴防“病從口入”,在新股發行常態化的同時,發行審核“嚴把關”也在成為常態。
證監會兩大招嚴格執行發行審核
≥相關證券機構消息,在嚴格執行標準、從源頭入手提升上市公司質量方面,發行審核當中有兩大核心點:
要點一:嚴防“病從口入”,嚴把審核關。
去年4季度以來,IPO逐漸實現常態化,上發審會企業數量顯著增長,審核否決率也呈現同步提升。
≥統計,IPO常態化以前的2016年1到9月,共有162家企業上發審會進行IPO審核,其中10家被否決,否決率6.2%。
2016年4季度,新股發行常態化頭三個月,共有107家企業上發審會審核,被否決的共8家,否決率7.5%。
而今年以來截至3日,共有175家企業上發審會審核,其中被否決的達到19家,否決率超過一成,達到10.9%。
否決率與發行速度呈現雙升的數據表明,新股發行常態化的同時,發行審核“嚴把關”也在成為常態。
發審會通過率下降的同時,證監會發行部初審也在趨于嚴格。
有關部門的數據顯示,去年4季度,證監會共審結首發企業153家(包括核準、撤回、否決三種情形),其中,核準申請131家,14家在審企業主動撤回申請,8家企業被發審委否決,核準率85.6%。
2017 年以來截至昨日,共審結首發企業217家,核準、撤回,否決的分別為158家、40家、19家,核準率下降為72.8%。
要點二:現場檢查升級,發現問題就移送。
權威人士介紹,去年4季度新股發行常態化以后,證監會改進了現場檢查制度,除信息披露質量抽查以外,還以問題為導向,將發現企業財務方面存在問題的主動納入現場檢查范圍。
2016年前三個季度,證監會并未啟動現場檢查工作;第四季度,證監會對12家企業進行了現場檢查,其中4家是信息披露質量檢查抽中的企業,6家是審核中發現存在重大疑點的,另外2家是享受扶貧特殊政策而依規納入檢查范圍的企業。
到了今年,現場檢查的規模全面升級。今年3月,證監會啟動了今年第一次現場檢查,圈定34家首發企業,其中包括信息披露質量抽查企業14家,日常審核發現重大疑點的企業11家。
現場檢查只是監管工作中的一環。證監會發行部在檢查中發現的線索,均已向證監會有關職能部門移送,或通報情況提醒注意。
今年至今,證監會發行部已將2家企業的問題線索移交稽查局處理,將8家機構的執業情況通報機構部,5家會計師事務所、2家律師事務所存在執業問題的情況,也已分別通報證監會會計部、法律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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